湖北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李倩 时间:2021-09-02 点击数:

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:

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我省学籍工作安排,现将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办理业务范围

转学、转专业、自愿退学。

二、办理对象

开放教育本、专科学生。

三、开放教育学籍异动上报截止日期

2021916日。

四、办理流程

1.学生本人在开学后3周内向学籍所在的教学点提出申请。

2.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填写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(附件12)并上报分校。

3.分校负责汇总、审批所辖教学点上报的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,并填写《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》(附件3),统一上报省校教务处学籍科。转入的学生由接收分校负责报送材料及汇总表。

4.省校教务处学籍科负责审批全省的学籍异动申请,并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。

5.待国家开放大学下发学籍异动终审结果,省校将通过系统发布学籍异动终审结果。请各分校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,如有问题与省校学籍科反馈。

五、重要说明

1.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,各教学点只要同年级、同学期有相同的专业,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的转入、转出。

2.同一年度季节,同一教学点,不得做同专业转学处理(如,A教学点a教学班的16春法学专科不得转入A教学点b教学班的16春法学专科,转专业可以)。特别提醒:做学籍异动时,同一学生不要在同一学期内进行二次学籍异动(系统只默认一次),以免影响学生毕业审核。

3.学生转入的教学点必须有开设转出教学点相同的专业。

4.转学转专业必须满足的条件:相同入学年级、相同入学学期、相同学生类型、转入教学点有开设的专业(注:学生类型包括开放本科、开放专科、课程开放、一村一)。

5.学生不能从低学历转入高学历。

6.开放教育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不能转学、转专业

7.转学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。

8.学生转学、转专业前所获得的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。

9.申请转学的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学籍科

联系人:王晓峰李倩

联系电话:027-87526277

电子邮箱:81504186@qq.com



附件1.跨省转学申请表

2.国家开放大学自愿退学申请表

3.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湖北开放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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