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州分校(直属学院)、教学点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学位函[2021]7号)》精神,根据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经教务、教学部门初审,学位委员会评审,目前已完成2021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报复审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拟申请办理开放教育学士学位共6人,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《拟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名单(2021秋)》。
二、不予申报办理学士学位10人,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《不予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名单(2021秋)》。
三、拟申请学位的6名学员材料已报送给国家开放大学进行终审。终审结果将另行通知。
教务科
2021年12月7日
附件1:《拟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名单(2021秋)》
附件2:《不予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名单(2021秋)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