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刘莺 时间:2022-04-21 点击数:

 

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根据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已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(CPS1.0)必修课程成绩预审的学员(附件1)可申请办理学位。

二、工作时间

开始时间:2022年4月20日

截止时间:2022年5月31日

三、工作流程

具体安排详见《2022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审批流程》(附件2)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学位申报用电子材料在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jw.ouchn.cn)中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教学部门应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,认真组织论文答辩,保证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、行文规范,以及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。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。5月24日前必须完成论文查重初检,并提交查重报告。关于本学期学位论文写作、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详见附件3。

3.教务部门应认真核查学员的学位英语成绩和全部课程成绩。认真审核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人的个人信息,确认姓名、学号和电子照片等信息无误,保证学位授予信息上网、学位证书打印工作正常开展。

4.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。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,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。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,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,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。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,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《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》。

联系人: 刘老师

联系电话:027-87461615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1.2022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课程成

绩预审通过学员名单

2.2022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审批流程

3.2022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、论文写作

及答辩的补充说明

4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

5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

6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

7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

8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

 

 

 

湖北开放大学

  2022年4月19日

(以上附件请在教务群共享中下载)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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