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州)、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(学院),各教学点: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根据《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已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(CPS1.0)必修课程成绩预审的学员(附件1)可申请办理学位。
二、工作时间
开始时间:2022年4月20日
截止时间:2022年5月31日
三、工作流程
具体安排详见《2022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审批流程》(附件2)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学位申报用电子材料在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jw.ouchn.cn)中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教学部门应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,认真组织论文答辩,保证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、行文规范,以及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。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。5月24日前必须完成论文查重初检,并提交查重报告。关于本学期学位论文写作、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详见附件3。
3.教务部门应认真核查学员的学位英语成绩和全部课程成绩。认真审核国开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人的个人信息,确认姓名、学号和电子照片等信息无误,保证学位授予信息上网、学位证书打印工作正常开展。
4.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。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,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。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,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,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。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,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《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》。
联系人: 刘老师
联系电话:027-87461615
附件:1.2022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课程成
绩预审通过学员名单
2.2022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审批流程
3.2022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、论文写作
及答辩的补充说明
4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
5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
6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
7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
8.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
湖北开放大学
2022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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